省人大常委会2010年立法计划已经敲定。记者2月20日获悉,根据该计划,除对已进入审议程序的6件地方性法规继续审议外,今年我省将新制定4件地方性法规,其中3件与“三农”紧密相关。
将新制定的4件法规分别是:《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办法》、《四川省农村能源建设条例》、《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农村村民住宅和乡村公共设施抗震设防管理的决定》、《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实施办法》。
就地方城乡规划建设立法,是省人大常委会公开征集到的2010年度立法建议之一,这与省政府的立法意向不谋而合。这部法规将交由省政府牵头起草,在法规的制定过程中,公民提出的一些具体建议将被吸纳。
省人大常委会今年还计划对正在实施的5件地方性法规进行修改,包括: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四川省木材运输管理条例、四川省消防条例、四川省统计管理条例、四川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此外,由于上位法已废止或者实施对象消失,《四川省公证条例》、《四川省公路养路费征收管理条例》、《四川省查处投机倒把条例》、《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实施办法》、《四川省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等5件地方性法规则被纳入了废止计划。
来源: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作者:陈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