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60年大事记
来源:上海人大
2014-9-10 16:34:23
上海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1954年1月下旬,上海市各区和乡、镇完成第一届区和乡、镇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共选出区人大代表4613人,乡、镇人大代表4670人。
1954年2月2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委员会举行第二十一次全体会议,会议讨论、通过《关于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及提名协商办法的规定》。
1954年7月,上海市各区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和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沪部队共选出市一届人大代表800人。
1954年8月16日至21日,上海市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听取市宪法草案讨论委员会主任陈毅《关于上海市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情况的报告》;会议选举宋庆龄、沈钧儒、陈云、陈毅等63人为第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会议通过《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决议》。
1955年2月5日至12日,上海市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举行,听取、讨论市长陈毅的政治报告;听取、审议副市长潘汉年所作的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并通过相应决议。会议选举陈毅为上海市市长。
1955年12月17日至24日,上海市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举行,许建国副市长作《关于上海私营工商业进一步实行社会主义改造问题的报告》,陈毅市长作长达七小时的政治报告,全市有60万人收听了这个报告。
1956年8月3日至12日,上海市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听取和讨论陈毅市长作的政治报告和中共上海市委第一书记柯庆施作的题为《调动一切力量,积极发挥上海工业的作用,为加速国家的社会主义建设而斗争》的报告,通过《关于“充分利用、合理发展”上海工业的方针的决议》等决议。
1956年12月底,全市各区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和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沪部队共选出市二届人大代表790人。
上海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1956年12月28日至1957年1月9日,上海市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听取和审议市人民委员会和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通过相应的决议;选举陈毅为上海市市长,牛树才、刘季平、刘述周、宋日昌、宋季文、金仲华、荣毅仁、赵祖康、许建国、盛丕华、曹荻秋为副市长。
1957年8月15日至9月3日,上海市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举行,审查和批准市年度财政决算和预算以及国民经济计划。
1958年1月5日至6日,上海市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举行,听取和讨论刘季平副市长关于《乘风破浪前进,掀起一个更大规模的以除四害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的报告,并通过相应的决议。
1958年10月,市各区和新划入的上海、嘉定、宝山3个县的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和浦东县的一届人大一次会议先后举行。各区、县人民代表大会和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沪部队共选出市三届人大代表800人。
上海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1958年10月31日至11月6日,上海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听取和讨论中共上海市委第一书记柯庆施作的政治报告,以及市人民委员会和市高级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市1957年决算和1958年预算;会议选举柯庆施为上海市市长。
1959年5月28日至6月6日,上海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举行,听取和审议曹荻秋副市长作的市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市1958年决算和1959年预算。
1960年5月10日至17日,上海市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举行,听取和讨论柯庆施市长的政治报告,审查和批准市1959年决算和1960年预算以及l960年国民经济计划。
1961年9月,全市各、区县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和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沪部队共选出市四届人大代表826人。
上海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1962年7月15日至23日,上海市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听取和审议市人民委员会和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财政预决算;会议选举柯庆施为上海市市长。
1963年5月2日至11日,上海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举行,听取和讨论柯庆施市长的政治报告;审查和批推市年度国民经济计划以及财政决算和预算。
1964年8月底,全市各、区县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和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沪部队共选出市五届人大代表900人。
上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1964年9月16日至26日,上海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听取和讨论中共上海市委书记处书记陈丕显的政治报告和曹荻秋副市长的市人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市1963年决算和1964年预算。
1965年11月29日至12月8日,上海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举行,听取和讨论中共上海市委第一书记陈丕显的政治报告和曹荻秋副市长的增产节约运动报告,审查和批准市1964年决算和1965年预算;会议补选曹荻秋为上海市市长。
上海市革命委员会
(上海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1966年6月,全市各区、县完成第六届区、县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共选出代表7227人。因“文化大革命”的开展,六届区、县人大一次会议未能举行,市六届人大代表也未选举产生。在“文革”期间,本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被迫停止活动达十年之久。根据1977年10月中共中央召开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部长和统战部长会议确定,“文革”中建立的上海市革命委员会,作为上海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计算。市革命委员会组成人员都是中共中央直接任免的。
粉碎“四人帮”后,1976年10月27日,中共上海市委召开党员干部大会。会议宣布中共中央改组中共上海市委的决定:苏振华兼任中共上海市委第一书记、市革委会主任。撤销张春桥、姚文元、王洪文在上海党内外一切职务。
上海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1977年11月20日,中共上海市委、市革委会举行会议,协商确定市七届人大代表名额及分配方案。经酝酿、协商提出代表候选人名单,由各区、县革委会、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沪部队召开干部会议,共选举产生市七届人大代表1200人。
1977年12月24日至30日,上海市七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听取、审议彭冲第二副主任的市革委会工作报告;选举苏振华为市革委会主任。
1978年9、10月,选举产生七届乡(人民公社)、镇人大代表。
1979年12月19日至20日,市革委会举行第七次全体会议,听取《关于各区、县增补市七届人大代表的情况汇报》;会议决定市七届人大代表名额由1200名增至1260名。
1979年12月23日至29日,上海市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举行,听取、审议市革委会、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审查、批准年度国民经济计划和财政预决算;会议根据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关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在1979年设立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将革命委员会改为人民政府的决议》,设立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将市革命委员会改为市人民政府。会议选举严佑民为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钟民、张承宗、狄景襄、苏步青、王涛、梁国斌、刘靖基、吴若安(女)、周谷城、李培南为副主任,干福熹等54人为委员;决定彭冲为上海市市长;选举关子展为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余平原为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选举秦昆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陆明为市人民检察院分院检察长。
1980年12月。全市除吴淞、闵行区外的10个区、10个县,共选出第七届区、县人大代表9923人,第八届人民公社、镇人大代表30917人。
1981年4月9日至16日,上海市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举行,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审查、批准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财政预决算;选举胡立教为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决定汪道涵为上海市市长。
1982年2月中旬至3月上旬,区、县人大常委会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组织市人大代表529人,分别视察工商企业推进经济责任制、农业推行生产责任制以及社会治安、学校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环境卫生、劳动就业等方面的工作。区、县人大代表2170余人一起参加视察。
1982年3月29日至4月4日,上海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审查、批准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财政预决算;通过《关于深入持久地开展“五讲四美”活动的决议》。
1982年12月25日至30日,上海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举行,听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胡立教《关于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精神的传达报告》;听取、审议汪道涵市长《关于当前上海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几项主要工作的报告》;审查、批准关于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通过《关于宣传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决议》。
上海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1983年4月18日至27日,上海市八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审查、批准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六个五年计划;选举胡立教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祖康、施平、陈沂、何以祥、狄景襄、王涛、刘靖基、吴若安(女)、李培南、谈家桢、刘念智为副主任,于漪(女)等52人为委员;选举汪道涵为上海市市长;选举华联奎为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顾念祖为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选举王兴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树泉为市人民检察院分院检察长。
1983年5月17日,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一次会议,讨论、通过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工作制度的暂行规定》、《关于加强与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联系的暂行办法》、《关于免去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原任国家行政机关职务的决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法制、生产、财政贸易、市政建设、教育科学文化5个专门委员会和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1984年3月24日至30日,上海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举行,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审查、批准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财政预决算。
1985年4月22日至29日,上海市八届人大三次会议举行,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审查、批准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财政预决算。
1985年7月23日至28日,上海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审议、通过《上海市普及义务教育条例》、《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设立四个专门委员会的决定》及其组成人员名单;补选王鉴、裴先白、舒文、曹天钦、左英(女)为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克等7人为委员;补选江泽民为上海市市长。
1986年4月24日至5月3日,上海市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举行,听取、审议市长江泽民《关于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七个五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审查、批准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财政预决算;补选严琪等5人为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1987年4月21日至29日,上海市八届人大六次会议举行,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审查、批准市198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市1986年决算和1987年预算;补选江荣、郑慈(女)为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1987年11月,各区、县人民代表大会和解放军驻沪部队军人代表大会相继举行会议,共选出市九届人大代表887人。
1988年1月18日至23日,上海市八届人大七次会议举行,审议《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代表议案的规定(草案)》和《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代表书面意见的规定(草案)》。
上海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
1988年4月19日至30日,上海市九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审查、批准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财政预决算;选举叶公琦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祖康、陈铁迪(女)、孙贵璋、刘靖基、谈家桢、刘念智、叶叔华(女)、华联奎、李家镐、王崇基为副主任,沈敏康为秘书长,于漪(女)等49人为委员;选举朱镕基为上海市市长;选举顾念祖为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选举石祝三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会议通过市九届人大法制、财政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市政建设4个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
1989年4月16日至24日,上海市九届人大二次会议举行,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审查、批准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财政预决算;通过《关于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华侨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的决定》及其组成人员名单、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名单;会议通过《关于黄浦江上游引水二期工程议案的决定》,授权市人大常委会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并作出相应决定。
1990年4月20日至30日,上海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举行,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审查、批准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财政预决算;补选胡传志为市九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1991年4月21日至29日,上海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听取、审议副市长黄菊《关于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草案的报告》;听取、审议市人大常委会、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审查、批准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财政预决算;通过《关于接受朱镕基辞去上海市市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补选黄菊为上海市市长。
1992年4月20日至28日,上海市九届人大五次会议举行,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审查、批准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财政预决算。
1993年1月6日至9日,上海市九届人大六次会议举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若干条款的决定》;选举江泽民、荣毅仁、吴阶平、吴邦国、黄菊、叶公琦等70人为八届全国人大代表。
上海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1993年2月15日至24日,上海市十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审查、批准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财政预决算;选举叶公琦为市十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孙贵璋、谈家桢、叶叔华(女)、胡传治、顾念祖、陈铭珊、胡正昌、吴肇光为副主任,高文魁为秘书长,马人斌等55人为委员;选举黄菊为上海市市长;选举胡瑞邦为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选举倪鸿福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会议通过市人大法制、财政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市政建设、华侨民族宗教事务5个专门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名单;通过《关于废止<上海市普及义务教育条例>的决定》。
1994年2月17日至23日,上海市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举行,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审查、批准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财政预决算;通过《关于将“上海市人大市政建设委员会”更名为“上海市人大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的决定》。
1995年2月16日至24日,上海市十届人大三次会议举行,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审查、批准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财政预决算;通过《关于接受黄菊辞去上海市市长职务的请求的决定》,补选徐匡迪为上海市市长。
1996年2月2日至9日,上海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审查、批准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财政预决算;决定接受胡传治、顾念祖辞去市十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补选沙麟、漆世贵为市十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通过韩坤林、张燕、庆志纯分别为市十届人大法制、财经、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
1997年2月17日至23日,上海市十届人大五次会议举行,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审查、批准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财政预决算。
1997年12月28日至30日,上海市十届人大六次会议举行,选举由上海市产生的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67人;审议、通过《关于上海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
上海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1998年2月12日至20日,上海市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审查、批准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财政预决算;通过关于市人大法制委员会更名为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的决定;选举陈铁迪为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孙贵璋、沙麟、叶叔华、胡正昌、漆世贵、厉无畏、包信宝、任文燕、张圣坤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祖雄为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马宗礼等54人为市人大常委会委员;选举徐匡迪为市长;选举滕一龙为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选举吴光裕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1999年2月2日至6日,上海市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举行,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审查、批准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财政预决算;组织代表围绕国企改革与下岗职工再就业及产业结构调整、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社会保障和现代农业、教育科技和卫生、浦东开发开放等五个专题,进行专题审议。
2000年2月14日至19日,上海市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举行,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审查、批准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财政预决算;市政府还向大会提供了有关上海工业企业改革情况、就业工作情况、高校和高中扩招工作、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居住物业管理和2000年市政府要完成的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实事等六个专题材料。
2001年2月7日至12日,上海市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审查、批准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财政预决算;审议通过了《上海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和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设立法制委员会的决定,通过了关于接受孙贵璋等6人辞去常委会及专门委员会职务请求的决议,补选了1名全国人大代表和6名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表决通过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等有关专门委员会人选。
2002年2月22日至26日,上海市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举行,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审查、批准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财政预决算;补选陈良宇为上海市市长,龚学平为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2003年2月16日至23日,上海市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审查、批准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财政预决算;选举产生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长、副市长,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龚学平当选为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周慕尧、包信宝、刘伦贤、厉无畏、任文燕、张圣坤、朱晓明、陈豪、胡炜9人当选为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正当选为上海市市长;滕一龙当选为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吴光裕当选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孙运时当选为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54人当选为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2004年1月12日至16日,上海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举行,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审查、批准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财政预决算;补选王培生为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2005年1月18日至22日,上海市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举行,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审查、批准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财政预决算。
2006年1月15日至20日,上海市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听取和审议市长韩正所做的《关于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的报告》;审查和批准《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审查、批准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财政预决算。
2007年1月28日至2月3日,上海市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举行,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审查、批准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财政预决算;补选刘云耕、周禹鹏为上海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审议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等6个专题。
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2008年1月24日至31日,上海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审查、批准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财政预决算;选举应由上海市产生的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产生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长、副市长,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云耕当选为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主任,陈豪、周禹鹏、胡炜、王培生、杨定华、蔡达峰、郑惠强7人当选为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正当选为上海市市长;应勇当选为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旭当选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姚明宝当选为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丁志坚等56人当选为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
2009年1月13日至17日,上海市第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举行,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审查、批准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财政预决算。
2010年1月26日至31日,上海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举行,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审查、批准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财政预决算;表决通过关于接受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沈国明辞去职务请求的决议;补选朱言文、刘洪凯、陈兆丰、钟晓敏、顾晓敏为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表决通过张凌为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
2011年1月16日至21日,上海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审查、批准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财政预决算;会议决定,市人大增设外事委员会(与华侨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合署办公)、农业与农村委员会;接受周禹鹏、胡炜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会议表决通过市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外事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和委员名单,应蓓仪(女)任市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外事委员会主任委员,张载养任市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会议补选胡延照、钟燕群、吴汉民为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补选张学兵为市政府副市长,补选彭水根为市人大常委会委员。
2012年1月11日至1月16日,上海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举行,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审查、批准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财政预决算;接受朱匡宇、张贤训、俞国生、唐国才、毛文佩5人辞去常委会委员和有关专门委员会职务的请求,补选许德明、吴尧鑫、张耀伦、林化宾、姚海同、徐季平为市人大常委会委员。
上海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截止2014年1月)
2013年1月27日至2月2日,上海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举行,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审查、批准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财政预决算;选举应由上海市产生的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产生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市长、副市长,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殷一璀当选为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钟燕群、蔡达峰、郑惠强、吴汉民、洪浩、薛潮当选为副主任,姚海同当选为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杨雄当选为上海市市长;应勇当选为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陈旭当选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丁伟等57人当选为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表决通过市十四届人大法制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城市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华侨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等8个专门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人选。
2014年1月19日至23日,上海市第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举行,听取、审议市人民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审查、批准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财政预决算;预算报告首次集齐“四本账”:政府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障基金预算;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通过电视、广播现场直播,在上海地方人大史上尚属首次;表决并通过补选姜斯宪为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表决并通过补选崔亚东为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