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5日, 区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栾国梁主持,副主任凌耀松、王胜扬、俞莉红、林富生出席会议。区长陈靖,区人民法院院长郭俭,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潘祖全,各镇人大主席、街道代表大组组长,区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部分市、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人事任免事项:
任命杨德妹同志为闵行区副区长;
任命费霞同志为闵行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
任命韩朝阳同志为闵行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长;
任命叶文昌同志为闵行区水务局局长;
免去孙金康同志闵行区科学技术委员会主任的职务;
免去余建源同志闵行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长的职务;
免去曹顺祥同志闵行区水务局局长的职务;
任命周绍敏同志为闵行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庭庭长;
任命黄江同志为闵行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任命顾建新同志为闵行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任命韩伟清同志为闵行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任命顾亚安同志为闵行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免去朱向红同志闵行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的职务;
免去袁青峰同志闵行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的职务;
免去夏明华同志闵行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的职务;
免去周绍敏同志闵行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的职务;
免去黄江同志闵行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的职务;
免去顾建新同志闵行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的职务;
免去韩伟清同志闵行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的职务进;
免去顾亚安同志闵行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的职务。
来源:闵行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作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