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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尽快制定本市《志愿服务条例》的议案
2008-05-28 15:48
杨祉雷等15位代表提出:志愿服务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是推动人类社会进步发展的高尚事业。上海志愿服务活动开展得较早,并于1997年就成立了“志愿者协会”,开展了各种公益性志愿服务活动,为推动社会道德实践和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作出了积极的贡献。但是,我市志愿服务事业也存在并暴露出一些问题和矛盾,志愿服务工作总体上仍游离于法律体系之外是一个重要原因。由于缺乏规范和标准,在相当程度上滞缓了志愿服务事业的健康发展。对志愿者服务进行立法,将对规范志愿服务活动、保障志愿者合法权益、促进志愿服务事业健康发展起到重要作用。为此建议:尽快制定《上海市志愿服务条例》。(议案附有《上海市志愿服务条例(建议稿)》共3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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