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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全国人大代表研读学习选举法修正案草案
2010-02-04 11:09

  《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修正案)》(草案)将于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审议通过。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选举法修改工作有关情况的通报》(中办发[2009]45号)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组织全国人大代表研读讨论选举法修正案草案有关具体工作的通知》要求,1月30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上海市全国人大代表和解放军、台湾在沪全国人大代表研读学习选举法修正案草案。马兰等34名全国人大代表参加了研读学习,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刘云耕在班上作动员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豪主持并传达了中央的有关精神。

  学习班上,刘云耕主任对代表研读学习好选举法修正案草案提出了几点意见。他指出,要充分认识修改选举法的意义,领会修改选举法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内容,是扩大人民民主、充分发挥各方面积极性的内在要求。他要求代表在研读学习的过程中要准确把握这次修改选举法的原则,准确把握这次修改选举法的重点内容,准确把握中央确定的选举法修改和人大代表名额分配工作分两步走的部署安排。要增强责任意识,突出研读重点,充分发表意见,集中大家智慧,把选举法修正案草案修改好、完善好。

  代表们还就李适时同志和王万宾同志针对选举法修改的几个主要问题进行了深入学习,并开展了分组讨论。代表们普遍认识到修改选举法对推进我国民主政治进程将产生重大、深远和积极的意义,并表示将按照中共中央和全国人大的有关决定,尽代表之责,保证选举法顺利通过。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姚明宝、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张凌、张爱民、张贤训以及严厚尧、黄钰等同志参加了学习班。

来源: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  作者:陈怡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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