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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专题培训班举办
2010-02-04 16:41

上海人大公众网消息:《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将于2010年3月1日起施行,为了让社会各界全面了解、准确把握条例的主要内容,确保条例有效贯彻执行。2月4日市人大常委会和市健康促进委员会联合举办《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专题培训班。

据介绍,为做好条例贯彻落实工作,创建“无烟世博”,本市卫生监督部门将对本市有关公共场所禁烟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国家机关提供公共服务的办事场所、公用事业、金融机构的营业场所、商场超市等商业营业场等,建立完善控烟公共场所基础档案;组建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监督检查队伍;对辖区内所有相关控烟公共场所的负责人开展有关控烟知识的培训,并根据要求统一制作控烟宣传材料,印制标准的有控烟监督举报电话的“禁烟标志”;重点检查禁止吸烟的宣传教育培训情况、禁止吸烟标志设置、吸烟器具设置及吸烟者劝阻情况等。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炜出席专题培训并讲话。

来源:上海人大公众网  作者:冯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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